关键词:建筑论文范文;人防工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全管理;对策;储能新模式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人防地下停车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需求日益迫切。然而,人防工程因其独特的战备属性、结构特征及安全管理要求,在加装充电桩过程中面临技术、法规及管理等多重挑战。本文从结构改造、电力系统、消防安全、权责关系及监管力量等维度,深入剖析了人防工程加装充电桩可能遭遇的问题,并提出了建立统一安装标准、明确权责协议、采用先进技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及探索战时储能新模式等对策。旨在确保人防工程战时效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引言
据新华社报道及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3140万辆,充电设施总数为1281.8万台,车桩比为2.45∶1,充电桩供需矛盾依然突出。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居民及充电桩运营企业纷纷申请在长期租赁的人防车位上加装充电桩。各地人防部门普遍给予支持,仅要求不得损害战时防护功能。电力部门对安装程序与普通车位一致,部分地区如浙江省还要求新建人防工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然而,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使其在加装充电桩时面临技术、法规及管理上的独特挑战。本文旨在分析这些问题,为人防工程加装充电桩的管理提供参考。
1 人防工程加装新能源充电桩可能存在的问题
1.1 人防工程结构改造限制
人防工程具备“防核武器、常规武器、生化武器”的特殊性能,要求电气管线进出时需进行严格的防护和密闭处理。根据GB 50038—2005(2023修订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防工程设计中会预埋备用管以供未来增加管线使用,严禁工程竣工后随意在墙体开孔。然而,对于未预留充电桩电缆通道的人防工程,加装充电桩可能涉及结构改造或跨越防护单元供电,导致预留套管数量不足或管径不够,以及钻孔固定可能破坏工程防护层厚度。
1.2 人防工程电力系统复杂
普通地下停车场电力系统设计未预留充电桩负荷,容量趋于饱和,难以满足大量车辆充电需求。快充、超充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加剧了电力容量不足的问题。人防地下室除平时用电设备外,还设计有战时用电设备及线路,电力增容工程可能占用战时设备用房、电缆通道,破坏预留预埋线缆。
1.3 增加工程消防安全隐患
新能源汽车电池起火更难扑灭、复燃率更高、危险性更大。锂电池火灾需大量水持续降温,地下车库车辆停放密集、出口少,火灾易蔓延。此外,高温烟气可能通过电梯井等部位竖向蔓延,引发更大损失。擅自改造供电线路可能增加触电风险。人防地下室消防车难以进入,灭火难度大。
1.4 人防工程权责关系复杂
人防车位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存在争议,维护责任不清、经费不足。安装充电桩后,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及责任主体,标准规范不统一、权责关系复杂,增大了平时维护管理难度及安全使用风险。
1.5 人防部门监管力量不足
随着人防工程规模的增长,监管体系建设发展缓慢,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人员变动频繁,部分区、县级人防部门无专职行政编人员,监管人员数量、技术能力水平“双降低”。资质取消或归口管理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难度,难以实现百分之百的现场核查。
2 完善人防工程加装充电桩管理的对策
2.1 建立统一的安装标准
当前地区间对于人防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标准不统一,存在判定标准不明确、执行难度大的问题。应制定统一的人防工程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或行业规范,明确环境标准、技术标准、责任主体权利义务及结构改造许可流程等。禁止在关键防护设施周边安装充电设备,优先考虑在地下一层安装充电设施,限制大功率快充桩安装。
2.2 制定明确的权责协议
公用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由投资者使用管理。加装充电桩使责任主体多元化、复杂化。应制定安全使用责任协议示范文本,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需审核安装方案、监督施工并参与验收;充电设施使用人需签署安全协议,承担日常维护责任和拆除义务;安装单位须具备电力施工资质,不得破坏人防结构及防护设备。
2.3 采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
现行国家标准GB 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不适用于电动汽车。住建部就《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增加了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基本防火技术要求。应采用新技术措施,如划分停车单元、设置具备火灾图像识别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同时,开展防潮充电桩、实时监测变压器负荷等新技术研究,利用深度学习与AI技术进行实时监测与识别分析。
2.4 分级分类开展监管工作
面对人防工程规模增长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应根据工程类型、建成年代、结构形式等因素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重点人防工程及消防设施维护不善的工程加装充电桩进行严格限制和重点监管;对公用人防工程进行全流程全覆盖监管;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联合抽查;对低风险工程适当降低检查频次。
2.5 探索战时储能新模式
人防工程战时一级和二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相对于普通燃油汽车,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容量大,部分车辆具备外放电功能。理论上,1台满电的新能源汽车储存的电量可满足二等人员掩蔽所一个防护单元战时基本通信和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需求。使用新能源汽车作为备用电源可提高平战转换效率、降低成本。但需进一步研究新能源汽车外放电功率及转为380 V交流电的成熟方案。
3 结束语
人防工程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利于缓解充电难题、提升平战结合使用价值,但也可能增加消防安全风险及电力系统负荷,影响平战转换效率和破坏防护效能。应在严格遵循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分类施策、规范安装流程、明确技术标准及责任划分,避免盲目推广。未来可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战时储能应用,进一步提升人防工程平战结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