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把控:将合同管理作为核心突破路径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风险转移

在建设工程领域,造价控制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至关重要,而合同管理是造价控制的核心。本文围绕施工合同签订、履行、管理全流程,剖析如何借助合同管理精准控制工程造价、实现风险转移,并分析履行合同面临的复杂外部环境。旨在为同行提供交流参考,促进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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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领域,造价控制犹如精准的导航仪,指引项目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海洋中稳健前行。而合同管理作为这座导航仪的核心部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结合笔者多年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实践经验,本文将围绕施工合同的全流程,深入探讨如何以合同管理为突破口,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目标。

二、工程造价控制:项目效益的坚实基石

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于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如同为项目打造了一把精准的标尺,确保每一分投入都能获得最大的回报。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主要由合同价款与追加合同价款两部分构成。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投资控制的关键依据,犹如项目建设的“宪法”,为整个工程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然而,在当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严峻形势下,承发包交易的天平过度向发包人倾斜,导致承包人常常处于不利地位,承担着过多的风险。这一现状严重制约了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风险,成为每个施工企业必须直面的重大课题。

三、慎重承诺:为合同履行筑牢根基

施工合同的签订并非一蹴而就,而是要经历要约——新要约——更新的要约——最终承诺这一复杂而严谨的过程。当承诺生效,合同正式成立,如同两颗心在契约的见证下紧密相连。因此,对待合同条款必须慎之又慎,像对待珍贵宝藏一样认真研读、字斟句酌。即便《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看似平淡无奇,实则蕴含丰富内涵,也应仔细阅读,深入理解其实质内容,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审慎作出承诺。

合同是一个有机整体,如同精密仪器,需全面顾及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工程价款的约定,除明确约定的合同价款外,还有许多可能转化为价款责任的隐含约定。这些隐含造价如同隐藏在暗处的礁石,随着相应约定条件是否成立而浮出水面,有时这部分价款数额相当可观。若不加以防范和控制,很可能给项目带来巨大损失。

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签订合同时预估情况相差较大的状况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以此弥补合同本身的缺陷,如同为行驶中的船只修补漏洞,确保其继续安全航行。同时,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将其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避免追加合同价款过大而难以执行,让项目资金流动更加顺畅。

四、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精准把控造价关键环节

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贯穿于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以及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这四个阶段紧密相连,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从投资决策阶段到招投标阶段,工程设计完成后,工程总投资已初具雏形,但此时工程投资主要是一个量化投资额,真正的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依据设计图纸,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转化为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这一阶段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占据较长时间,工程造价管理既具体又繁杂,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造价。据统计,这一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达5%—10%。基于施工阶段的这一特点,在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中,除加强合同管理外,还应重点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控制工程变更,并严格把控建筑设备、材料的价格。

4.1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4.1.1 贯彻合同法,严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极为重要且典型的常见合同形式,是为完成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同一经签订,便受到国家法律严格保护,如同为双方的合作撑起坚实保护伞。因此,必须增强合同法律意识,把握合同条款内涵,精心推敲合同文字措辞,增强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合同内容和范围以及合同文本界限,做到资料齐全、文字严密,避免含糊其词,从而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完善且有效的合同可预防纠纷发生,有效减少、避免施工索赔,降低工程费用支出。

4.1.2 严格合同管理,控制合同变更

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与手段。要加强合同的备案审查,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与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是否一致。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企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对要约和承诺随意变更,私下签订价款结算办法、施工工期、供应材料范围等条款,这些行为会引发违约责任的涟漪。因此,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跟踪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提高合同履约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巩固招标投标成果,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2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4.2.1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先进性与合理性不仅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还常常影响工程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除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专题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运用价值工程法等方法,通过不断对项目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努力挖掘节约工程投资的潜力,实现节约投资、创造更高效益的目标。例如,某工程项目原施工组织设计中,土方开挖大量采用机械,考虑到地下水影响,施工机构开挖占75%,人工开挖占25%,并设有降水设施。经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开挖基础时间正值枯水期,机械和人工比例不合理。经计算调整,按机械挖土占92%计,人工挖土占8%计,且减少降水费用,节约了一笔可观的投资。

4.2.2 尽可能减少设计变更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会导致工程造价上升。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众多,如工程设计粗糙、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要减少设计变更,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其次,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时核算有关设计变更的造价。对于有问题或费用偏高的项目,可重新考虑,进行多方案比较,不能一味求快,而应追求精准。

4.2.3 加强现场工程量签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经常性工作,许多工程因现场签证不严肃,导致工程造价失控。据统计,由于工程量签证问题引起的工程结算价上升幅度可达15%—25%,个别情况甚至更高。若不慎重对待工程量签证,工程造价控制极易出现漏洞,造成资金大量浪费。严格现场签证管理,要求工程技术人员与工程经济人员相互配合,不仅要做到“随做随签”,还应做到:

  • 严格四方签证制度:所有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四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另外,有条件的业主可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费用控制。

  • 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有时仅一个字母之差,材料价格就可能相差十倍以上。

  • 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要加强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经济观点及思想素质教育,要求他们不仅要懂得设计、施工技术,还要具备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抓好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的同时,充分重视节约工程投资的重要性。

  • 签证的范围应正确: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明确招投标范围,切勿盲目签证。

五、加强合同履行时管理:确保合同圆满实现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各部门都要像精密仪器中的各个零件一样,按照各自职权,依据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确保施工合同圆满实现。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每一项工作,施工企业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造成差错,引发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六、合理转移风险:为项目保驾护航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合同履行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所决定的。合同的客观风险由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应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但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始终存在,合同中难免存在一定缺陷,双方责权利不可能绝对平衡,承包人必然承担一定风险。因此,对于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可尽可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索赔处理相对方便,可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或因工程索赔制度未普遍推广,承发包双方对索赔认识不够深刻。作为承包人,除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要求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序提出索赔,努力推动索赔制度健康发展,将开展索赔工作作为合理合法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七、创造合同活动的良好外部环境:共筑诚信建设新生态

7.1 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原则

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应遵守诚信原则,这是企业信誉的核心。诚信如同桥梁,连接着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切不可为局部小利益或眼前利益而做出不诚信行为,这不仅会损害国家、业主的投资利益,也会损害企业自身长期利益。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建筑市场竞争的关键点将由以往的“最低成本”竞争逐渐转变为“诚信度”竞争。缺乏诚信无疑是慢性自杀,必将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

7.2 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

加快各种担保和保险制度的推行,如履约担保、投标担保、投资担保、支付担保等,使合同活动处于利益风险共担、权利义务均等的环境。同时,针对建筑工程开辟更多保险品种,以转移风险,这也是值得借鉴的做法。

八、结论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合同措施是实现“三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建设工程领域,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合同管理为利器,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披荆斩棘,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推动建设工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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